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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林业局获“全国林改先进集体”称号
文章字数:966
  本报讯(姚松 唐明涛)近日,市林业局被国家人社部、林业局评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近年来,市林业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确立了“产权明晰、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权新机制,做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达到了“资源增长、国土增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预期目标。
  主体改革全面完成。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自2007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推开,历时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六县一区98个镇办,1283个村(社区)主体改革任务,签订林地承包合同615031份,发放林权证50.81万本,涉及45.99万户,发证面积2310.88万亩。在工作推动上,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部署、部门协调指导、村组具体操作”的林改原则,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机制、“三书三长”包抓机制、跟踪督查督办机制,实行林改进度通报制度、阶段检查验收通报制度、整改完善到位跟踪制度、目标任务考核制度、经费保障制度。
  林业发展后劲增强。林改后,林权成为农民家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固定资产变现,充分发挥林权在林农生活中“金山银山”和“绿色银行”的资本作用,我市不断完善林地流转政策,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范围,全市流转林权75万亩,流转金额2574万元,林权抵押面积3.46万亩,抵押贷款金额1.32亿元,固定资产的变现,为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永续活力。
  林下经济实现突破。大力实施商洛特色“八大件”(核桃、板栗、香菇、肉羊、土鸡、土猪、高山蔬菜、木耳)品牌战略,把林下经济发展与脱贫攻坚紧密相结合,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特色思路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强力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已建成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7个,涉林专业合作组织272个,山阳、洛南县被认定为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县,商州五龙山核桃专业合作社、洛南金满地核桃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
  生态补偿促进增收。按照依据落界、化整为零、整村推进、公开公正、确保稳定的原则,制定了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方案。建立多部门审核把关机制,村组登记,进行三榜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镇办审核盖章,县区林业局审定,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兑现到户,确保补偿资金兑现及时到位。全市累计兑付中、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53462.22万元,受益群众65.25万人,人均增收800多元,有效促进了林区贫困人口脱贫、群众致富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