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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学习胡谷香 乐于作奉献
本报评论员
文章字数:1228
  7月11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胡谷香同志,在办公室审查案件时突发疾病,现场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时年42岁。柞水县检察院党组、柞水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党组先后作出决定,在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向胡谷香同志学习活动,努力营造勤学善思、务实创新,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心系群众、为民解忧,淡泊名利、廉洁做事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践行“五个扎实”、加快追赶超越作出应有贡献。
  认真开展向胡谷香同志学习活动,就是要学习他勤学善思、务实创新的工作态度。胡谷香同志始终保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习惯,努力将学习应用、转化提高贯穿于职业生涯的全过程。正是基于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他始终保持着强烈的求知欲望和旺盛的工作热情,促使个人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从而有效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的实践难题。学习胡谷香同志,就是要永远保持谦虚好学、勤奋上进、勇于创新、求真务实的学风和作风,发扬专业精神、打造职业境界,不断增强为党和人民服务的本领。
  认真开展向胡谷香同志学习活动,就是要学习他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胡谷香同志长期奋战在公诉办案第一线,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在案多人少面前,他加班加点、勇挑重担,主动承办重大疑难案件;为了让群众在每个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不畏寒暑、不厌其烦,反复核实细节证据;为了圆满完成任务,他任劳任怨、默默无闻,从未对工作挑三拣四、拈轻怕重。他用短暂人生谱写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生命赞歌。学习胡谷香同志,就是要干一行、爱一行,立足本职、扎实进取,埋头苦干、奋发有为,努力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多贡献。  认真开展向胡谷香同志学习活动,就是要学习他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博大情怀。胡谷香同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主动联系法律服务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援助,想方设法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竭尽所能为贫困群众筹划致富路子,诠释了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赤子情怀。学习胡谷香同志,就是要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在服务群众中实现人生价值。
  认真开展向胡谷香同志学习活动,就是要学习他淡泊名利、廉洁做事的高尚情操。胡谷香同志始终廉洁自律、乐观豁达,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把法律的天平看得比生命还重,从不办金钱案、关系案和人情案;从不因家庭困难影响工作、谋取私利,也未向组织提出照顾要求;用平常心理看待荣誉、进退、得失,一心工作、积极向上,保持了新时期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操守。学习胡谷香同志,就是要真正坚持“三严三实”,始终把清白做人、清廉做事作为基本要求,坚持法律、纪律和规矩的红线,忠诚、干净、担当,在建功立业中彰显人格境界。
  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推动伟大的事业。希望我们所有的党员、干部、职工,都能像胡谷香同志一样,在平凡的人生中坚持不平凡的初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万涓成水、众志成城,共同为建设三个商洛、加快追赶超越、共筑中国梦想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