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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四举措”激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
文章字数:598
  本报讯(张礼民)为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开展,山阳县“四个举措”激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足额兑现。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家庭优待金8.4万元,本科毕业生家庭优待金7.2万元,大专毕业生(含高职)家庭优待金6万元,高中毕业生家庭优待金4.8万元,初中毕业生家庭优待金3.6万元。
  补偿代偿学费和保留入学资格。对义务兵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金额最高8000元,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参军入伍可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山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退役后2年内,可选择重新入学深造,原录取高校或专业撤销合并的,可安排转入同批次当年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或高校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大学生入伍退役均享受政策优待。入伍的大学生和在校生,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大学毕业生入伍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安置条件享受政策优惠。按《兵役法》规定,经本人同意,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山阳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是士兵服役满12年;二是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三是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