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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审批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3万
文章字数:507
  本报讯(程光文)8月10日,山阳县委政法委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经过逐案审核,决定向公、检、法三部门申报的18名案件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33万元,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今年以来,山阳县委政法委始终以脱贫攻坚为引领,紧紧围绕“五大攻坚战”,深入开展“百日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整治“村霸”,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创佳评差活动,严格规范政法机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涉法涉诉案件“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责任追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司法救助到位”精神,解决好司法活动中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力配合山阳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山阳县公安局开展的“2017秦鹰”严打行动,切实保护合法权益人的权益,山阳县委政法委通过资料审查、电话抽查、实地调查、集体研究等方式,最终决定向18名涉法涉诉案件信访人、执行难案件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33万元。
  近年来,山阳县委政法委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累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65人161.9万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