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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将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文章字数:804
  日前,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洛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商洛市工商质监局按照省工商局统一安排部署,在3·15活动期间,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行了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并结合商洛实际,广泛调研,组织起草了《商洛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高度重视,主管副市长周秀成先后多次做出书面批示,市政府副秘书长尹章银与市工商质监局局长洪智民、副局长李志皓多次协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具体事宜,先后4次征求意见,最终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各县区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和中省驻商各单位。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分步实施”原则,围绕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建设目标,以群众关注度高、消费投诉集中、影响面广的“食品药品、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客运服务、通信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消费维权系统整治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旨在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着力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的格局。活动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互联网等载体,积极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进学校、进电商,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诚信消费的良好氛围;通过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通过放心消费创建,“十三五”末,将在全市建成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品牌)单位100个、示范行业5个,放心消费示范县区7个。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引导全市树立绿色消费、理性消费、理性维权新理念,形成全民消费维权意识普遍增强、消费维权机制便捷高效、市场消费环境持续优化的良好局面,为加快追赶超越,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助力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