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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集中清理精准脱贫政策性文件
文章字数:706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冯永发 通讯员 王祺)近日,丹凤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精准脱贫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所有精准脱贫政策性文件立有依据、废有原因、改有目标,让政策性文件更具权威性、操作性。
    丹凤县主要针对2014年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的精准脱贫政策性文件,涵盖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及县财政、扶贫、发改和“八个一批”牵头部门等县级单位及各镇办发布的精准脱贫政策性文件。在文件清理中,坚持立足实际、法制统一和公开透明原则,凡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的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对内容与法律法规或上级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不符合实际的,难以执行的,“试行”、“暂行”办法超过两年的,经实施机关评估后认为需要修订的,一律修订,重新发布。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新出台的政策规定、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未按“三统一”管理制度要求实行的、文件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的,一律废止。在县级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清理,对部门起草的精准脱贫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评估、清理并提出保留、修改或废止意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对相关部门清理意见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并按程序公布清理结果后,由各部门按照审定意见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并按程序重新发文执行,各镇办按照清理结果和重新印发执行的上级文件,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废止、修订,确保政策执行有序衔接。此次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县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报送的清理初审意见依法依规进行审查。按照计划9月中旬可以全部完成,届时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精准脱贫政策性文件,不得作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