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公安推进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
文章字数:564
  本报讯(记者张瑞)8月24日,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推进会在洛南召开,总结前一阶段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部署推进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工作。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安新到会指导,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崇和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雷雨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落实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工作制度,是我市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找准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掌握改革事项进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要因地制宜做好推广试点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培养更多典型,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促进主办侦查员制度取得长足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切实做好当前维稳工作,确保我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主力军作用,着力抓好反恐怖工作,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推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积极探索治理和预防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效机制,努力夯实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全力提升公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要将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改革工作激发出来的队伍活力,转化成公安机关特别是刑侦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能力,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