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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社保兜底惠民生
——“奋力追赶超越打好‘五大攻坚战’”系列连续报道之精准脱贫篇(七)
文章字数:2780
  本报记者李小龙马重阳
  顶着刺眼的阳光,走进洛南县四皓街办马河村贫困户闫牛娃家中,他激动地拉着记者的手说:“民生兜底政策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让我可以安心生活了。”67岁的闫牛娃至今孤身一人,随着年龄增长,下地干活也成了困难。几年前的一场大火,将他家烧了个精光,只能暂时借住在邻居家的一间土房。“房也没了,地也下不了了,我实在不知道以后的生活该怎么过,幸亏政府政策好呀!让我老了还能有口饭吃、有个窝住。”村上为闫牛娃申请了五保户,并拿出1万元为他修建了两间平房。现在闫牛娃每年可领到5000多元五保户补助金,同时还有养老金,基本满足了自身生活保障。
  社保兜底是国家为贫困人口构筑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精准社会救助模式,进一步规范精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方式,抓实抓好“八个一批”中的社保兜底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低保兜底 保障基本生活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我市相继实施以来,受到高度重视,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商洛最大的政治任务。采取抓点示范、积累经验、全面推广等步骤,以社会救助规范化镇办、村(社区)创建工作破题,形成了“严格标准、精准救助、规范管理”的“商洛模式”。
  “国家给了低保,有口吃的就对了。”这是在丹凤县商镇王塬村史家民家入户数据核查时听到的话,史家民年轻的时候很能干,在秦岭山里背过矿,回到丹凤后,买了一台四轮拖拉机,到处给人拉石头、拉沙,日子过得比较宽裕,还盖起了四间大瓦房。2013年7月,史家民在骑摩托回老家的途中,一场车祸,让他的腿再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迈步。村上考虑到史家民的困难,给他申请了二类低保户,一年大约2700多元的低保款成了他的全部收入来源。
  为了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出台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省各项救助政策,做到执行上级文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样。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主动发现机制、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等五项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运行规范。
养老兜底 确保安度晚年
  今年63岁的闫侃民,身体多病,家住商州区板桥镇李河村。收养的女儿闫霞霞几年前与在商州打工的甘肃青年结婚。现在,闫霞霞两口子和孩子在市区窑头村租房居住,靠丈夫卖水果为生,然而生活也不宽裕,只能隔三岔五给父亲送来少量钱物和药品,帮老人干点农活。
  李河村的175户贫困户中,存在着一个较为特殊的另类“空巢老人”群体。由于李河村山大沟深、条件艰苦,近几十年来有30多人未能娶妻成家,其中大多沿袭当地传统,分别抱养孩子作为对未来生活和亲情的依托。善良的老人们告诉记者,现在大部分养父都按照规定条件享受着低保、高龄补贴甚至五保等惠民政策,加上力所能及的种植一些庄稼和药材,日子越来越好过,不会给孩子们增加多大经济负担。
  今年以来,我市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将申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陕西省高龄补贴发放动态管理系统》,实行高龄补贴信息网络电子化管理,做到了申报、审核规范有序。同时,组织各县区开展高龄补贴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各县区重点对自然减员核减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同时采取定期电话抽查和不定期深入村组抽查的办法,对各县区高龄补贴发放情况和老年人生存状况进行核查。医疗兜底解决看病负担“娃得病这几年以来,县上给我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现在娃住院了,面临巨额的医疗费,我们感觉天都要塌了,他们又及时给我们送来了关怀,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张彦红激动地对记者说道。
  张彦红是柞水县下梁镇新合村五组人,儿子张星2016年3月,查出患有周围神经病、腓骨肌肉萎缩症、轻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2017年2月15日,张星病情突然加重,被送到了陕西省人民医院。柞水县相关部门知道情况后,帮助其办理大病救助等相关手续。同时,县民政局还为张星家申请了一类低保户。
  近年来,我市按照“以人为本”的救助理念,坚持托底线、救急难,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扎实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创新发展,在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经大病保险报销后仍有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五保户参加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确保不漏一人,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
  3月30日,我市向社会力量购买医疗救助服务正式签约,至此,降低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扩大了救助制度受益面,从“医后救助”方式向“医前介入、医中救助、医后结算”方式转变,缩短了救助时间。各县区民政部门依托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努力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资源协调、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积极提升了“一站式”信息平台管理服务水平,为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费用结算提供了便利。
救助兜底 缓解临时困难
  一篇名为《救救我患尿毒症的儿子》的文章刷爆朋友圈,频频出现在微信、QQ、社交群,文章中的父亲叫刘有民,家住洛南县石门镇张湾村一组,家里有3口人,第一个孩子刘冬13岁时突发急性肾炎并发双肾功能衰竭离开了这个世界。2004年第二个孩子刘玉锋降生了,但在2016年与第一个孩子一样被诊断为慢性肾炎综合征,慢性肾脏病5期,腹膜透析状态。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夫妻俩都吓傻了,孩子住院期间紧急抢救多次,几次命悬一线,花费了20多万元,其中大部分都是亲朋所借,家中能卖的都卖了。在以后漫长的治疗过程中每个月仅药费就需要1.2万元,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确实无能为力,市林业局驻村工作队在为刘有民申请了大病救助、贫困户精准脱贫医疗救助等后,还为他家办理了临时救助,使一家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据了解,临时救助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两种类型。家庭对象是指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因基本必须生活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必须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因其他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个人对象是指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区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截至6月末,全市临时救助20851人次,支出资金2027.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