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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杏坪镇“三项机制”激发干部活力
文章字数:262
  本报讯(朱米山)柞水县杏坪镇注重从脱贫攻坚一线党员选优配强干部,在“两力两率”排查和班子研判中,将“三项机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指挥棒”,充分发挥制度效力,促进优势资源和成果向脱贫攻坚最大转化。
  该镇围绕“三项机制”完善了镇村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建立了村级干部脱贫攻坚工资考核发放管理办法,将干部的职务晋升同党的建设、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挂钩,对表现突出的8名党员和积极分子予以选拔参加村级事务,对1名中层干部和一名村副支书予以免职处理,着力在“五大攻坚战”中发现干部、识别干部、锤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