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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在全国“阳光校餐”征文中获佳绩
文章字数:541
  本报讯(记者 李小龙 通讯员 王皎)日前,国务院指派的营养改善计划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组织了“阳光校餐”五周年征文大赛活动,全国共计评出40篇学生优秀征文,25篇教师征文。其中陕西省共计10名学生获奖,2名教师获奖,均被我市包揽。
  据了解,我国于2011年底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我市七县区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截至2017年8月,全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967所,受益学生14.4321万人,覆盖率达100%,孩子们的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其中,洛南、丹凤、商南三个县被纳入了全国“阳光校餐”评估试点县,学生每天的用餐情况都要受到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监测。得知此次征文活动后,市县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师生积极参与,通过组委会为期三个多月的层层筛选,我市共计10名学生获奖,2名教师获奖。其中丹凤县龙驹街道办事处白衣寺教学点五年级的马思甜,洛南县巡检镇中心小学四年级二班的李勇博获得一等奖;商南县赵川镇魏家台中心小学、丹凤县思源实验学校、洛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八里小学等四名同学获得二等奖;丹凤县思源实验学校、洛南县麻坪镇中心小学、商南县试马镇初级中学等四名同学奖三等奖。商南县过风楼镇中心小学教师李纯三,试马镇初级中学教师方光焰获得教师类征文三等奖。基金会为每一位获奖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