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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文章字数:872
  本报讯(南星)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更加注重方向导向,更加注重精准发力,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督查落实,切实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意见提出,要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明确把社会效益第一、社会价值优先的经营理念体现到企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推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内部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科学设置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企业党委成员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切实履行内容导向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
  意见指出,要完善资产监管运营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必须坚持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业务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正确履行社会文化责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研究制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国有文化企业的功能作用,明确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并将社会效益考核细化量化到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中,形成对社会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经济考核指标,坚决反对唯票房、唯收视率、唯发行量、唯点击率。
  意见强调,以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以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为保障,建立健全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统筹制度设计和政策配套,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打造商洛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商洛剧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文化产品,提供更多有意义有品位有市场的文化服务,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意见还就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健全企业干部人才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