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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遴选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
文章字数:524
  本报讯(记者 刘婷)9月22日、23日,我市农村“三变”改革及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遴选评审专家对申报试点的60个村进行提问答辩,最终将确定50个村子为“三变”改革试点村。
  为积极探索具有商洛特色、可复制推广的农村“三变”改革模式,稳步推进全市农村“三变”改革,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商洛市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遴选办法》,确定试点村的条件为:村集体基础条件较好,村级主导产业突出;村党支部、村委会、监事会等班子健全,村组干部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参与积极性高;村集体经济无负债,资产总量和集体收入水平在全县处于前列(贫困村除外)。试点村的遴选方式采取自愿申报,凡符合试点条件的村自愿申报,经所在镇、县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择优推荐。商州、洛南、山阳、镇安各推荐9个村,丹凤、商南、柞水各推荐8个村。遴选采取竞争答辩、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个村以PPT形式汇报5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并现场打分。汇报内容包括基本村情、自然禀赋、“三资”情况、基础设施、“变什么”“怎么变”,扶持资金如何折股量化及有效使用等方面。答辩结束,按各村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50个试点村名单,并在媒体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随后,市上将给予“三变”改革试点村资金扶持,项目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