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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公告
文章字数:1196
  为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力量,全面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的通知》(商政发【2017】5号),经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常务会研究决定,为商丹园区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0名。
  三、招聘范围
  招聘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复退伍军人,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1992年9月25日至1999年9月25日之间出生),中共党员及有专业特长者(具有灭火、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特殊技能或者能熟练掌握汽车驾驶等方面专业特长)可适当放宽条件,择优录取。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热爱消防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集体观念、服从意识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商洛市户籍;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受过行政处罚、治安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的。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确定其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名人员说明理由;
  2、体能测试:分为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合格后进入笔试;
  3、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写作,笔试结束后按照前两项综合成绩总人数从高到低1:1.5进入面试;
  4、面试:结构化面试;
  5、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6、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因体检(可复检1次)、政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40%+笔试×40%+面试×20%
  七、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由商丹园区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签订聘用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
  3、试用期间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工资为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200元)+工龄工资(每满1年递增60元)。工作期间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
  八、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商丹园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商丹园区管委会大楼1330室)
  联系电话:
  0914-2990119 13909146227
  报名应持证件: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户籍所在派出所政审证明、退伍证及专业特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交二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5张。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0914-20358820914-2990012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