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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
文章字数:399
  本报讯(祝立孝)近日,商洛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区分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副局长、基层(法律服务)股长、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参加了会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属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自律性组织。协会受市民政局管理、市司法局业务指导,协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护协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纪的成员予以处分。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活跃在全市各个领域,为法治商洛作出了很大贡献。组建商洛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把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团结起来,成为现实所需。协会的成立弥补了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的空白,标志着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入了一个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发展阶段。
  张乐平当选为协会会长,白文军当选为副会长,祝立孝当选为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