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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宣传贯彻《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文章字数:522
  本报讯(记者董楠 李亮)9月28日,市上召开全市宣传贯彻《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工作电视电话会。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淑慧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维护物业管理市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准确把握《条例》强化政府职责、业主自治职能法制化等特点,广泛深入开展学习,积极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强化人大监督,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格依法履责,加强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会议强调,《条例》立足商洛实际,积极推动政府管理进社区,大胆创新住宅区管理和运作机制,体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立法宗旨,努力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各级各部门要扩大贯彻实施《条例》的社会影响,加大协调配合,抓紧制定和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收费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措施,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推动贯彻实施《条例》的合力,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条例》各项法规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