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实施“以棚脱贫”产业扶贫模式
文章字数:692
  本报讯(索志锋 耿李元)丹凤县立足县域内大棚果蔬、大棚香菇、大棚肉鸡等棚养产业发展良好的实际状况,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据群众产业发展意愿,实施“以棚扶贫”产业扶贫模式,大力引导贫困户脱贫致富。
  实施“帮困棚”。将政府完全依托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资金委托合作社(业主)建设的大棚,无偿分块租赁给有劳动能力但缺乏资金的特困贫困户,合作社(业主)无偿给予产业发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并对产品进行统一保价销售,销售收入扣除种苗、肥(饲)料等赊销支出外,其余收益前三年八二分成,以后收益扣除大棚基本维修维护费用后七三分成,确保贫困户与合作社(业主)建立紧密利益链接机制,助推贫困户稳定脱贫致富。
  实施“创业棚”。将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占比50%、合作社(业主)资金投入占比30%、有劳动能力且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资金投入占比20%,委托合作社(业主)建设的大棚,一棚一户交由贫困户作为“创业棚”使用,贫困户在合作社(业主)的无偿技术指导和免费种苗、农资供应下,依据市场需求进行种养殖。产品由贫困户自行销售的,合作社(业主)分户记账,并七三分成;产品由合作社(业主)代为销售的,六四分成。同时,政府设立产业发展保障资金,督促签订合作社(业主)、创业贫困户承诺协议,确保稳定增收。
  实施“承包棚”。将由合作社(业主)自行建设的大棚根据合作社(业主)意愿分块承包给一般贫困户,贫困户在合作社(业主)的指导管理下进行栽种、施肥、喂养、管理等生产经营。产品由承包户自行销售或由合作社(业主)统一销售,收益除了上交每棚租金外,其余六成归合作社(业主)所有。合作社(业主)根据承包贫困户每户产品的质量和重量进行每斤1-3元的差额奖励,以促进贫困户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不断提升产量和销售量,形成持续互赢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