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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公 告
文章字数:374
  为了进一步完善商洛市惠民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方便群众就医,拟对惠民小区医疗用房出租,选择实体经营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地址:商洛市江南惠民小区一期院内。
  二、房屋面积:该房屋为四层钢结构,建筑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八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基本原则:实行建设单位出租医疗用房,经营单位配备医疗设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实行条件前置、突出惠民便民、医疗专业化高的原则;坚持高规格规划,逐步完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经营原则。
  五、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有从事医疗经营业绩的优先,报名时需提交公司的工商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公司基本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
  六、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11月5日。
  七、报名地点:商洛市房产管理局(商州区北新街111号),联系人:罗涛联系电话:0914-2329645
  商洛市江南惠民小区建设管理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