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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三步联动反馈巡察情况
文章字数:582
  本报讯(刘方健)镇安县通过大会反馈、问题移交、压力传导措施反馈巡察情况,实现了群众关切与被巡察单位的有效传达、良性互动,增强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2017年以来,县委二轮巡察共向13个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68个,发现问题线索111个,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镇安县委把情况反馈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步骤,牢牢抓住巡察反馈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层层递进、步步深入,“三步联动”抓好巡察反馈工作。一是反馈前准备充分。巡察集中进驻结束后,各巡察组对相关情况梳理归类、综合研判,认真撰写总体情况、问题线索、个别谈话等三个报告,先后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五人小组”汇报,县委巡察办根据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形成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的反馈意见,为巡察反馈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二是反馈中严格程序。按照分组实施、分层反馈的办法,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一名领导与巡察组一同参与反馈工作。首先单独向党委(党组)书记反馈情况;其次召开巡察反馈大会,向党委(党组)反馈情况,由巡察组组长反馈问题,相关领导提出整改要求、传导从严治党压力,会后与党委(党组)书记面对面移交问题。三是反馈后强化监管。要求反馈会后被巡察单位一周内制定好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两个月内必须整改到位,县委巡察办对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对拒不整改、行动不力的将追究责任,防止整改工作搞变通、做样子、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