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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一单位两村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村镇)
文章字数:405
  本报讯(宋卫平)在中央文明委近日公布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中,洛南县环保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洛南县古城镇王村、洛南县麻坪镇孤山村荣获全国文明村称号,是我市本届获得国家级文明单位称号数量最多的县区。
  近年来,洛南县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他们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深入开展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工作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检查指导,突出活动开展,突出示范带动,坚持抓常抓长,坚持落细落小落实,坚持潜移默化,坚持道德养成,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通过文明创建,全县的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