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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文章字数:661
  本报讯(罗晨殷)11月22日,商洛市养老保险处在丹凤县武关镇阳阴村设立宣传点,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单、宣传册、悬挂宣传条幅、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宣讲政策及参保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到龄享受待遇和参保缴费流程等相关政策。共接待政策咨询1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600多份。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广大居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了充分的认识和了解,营造了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许多老年人感慨地说:“现在党的养老保险政策越来越好,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真正感受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利国利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在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积极推动作用。凡年满16周岁(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最低只需缴费100元,还可享受政府补贴30元;最高每年缴费2000元,享受政府补贴200元。分12个缴费档次,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按照现行标准,从16周岁起缴费,年满60周岁以后,每月可领取209.51到944.38元不等的养老金(含80元基础养老金)。
  为了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村组、进社区、进农户,为百姓送政策、送保障、送服务。我市将把2018年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年”,在深化“三进三服务”活动的基础上,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内设平台和网络新兴媒体,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和广大城乡居民参保意识,进一步推动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