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省委第三环保督察组在商督察成果丰硕
文章字数:793
  本报讯(记者 陈波 谢非 通讯员 王帅)10月13日至11月11日,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市开展督察工作。我市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开展环保督察作为发现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行动,真心实意接受督察,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要求,配合省委环保督察各项保障工作扎实得力。
  我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商洛市配合省委环保督察组来商督察筹备工作会,印发了配合督察组来商督察《工作方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俊就配合做好省委环保督察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光照就做好省委环保督察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作出批示。各县区委、政府相关领导积极带头,现场督办解决环境问题,并开展自查自纠,找盲区、查漏洞,进一步夯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促使生态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行为自觉。
  省委第三环保督察组在我市为期一月的进驻工作中,各级各部门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全力配合开展督察工作,市级领导和各县区、各部门负责同志随叫随到,18位厅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22个市直部门配合完成走访问询,7县区抓细抓实保障下沉督察顺利开展。据了解,我市共向省委环保督察组按时提交调阅资料27批268项3950份,累计在省市各级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574篇次,确保环保督察在商洛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省委第三环保督察组共转交我市环境信访案件30批205件,截至11月16日已全部办结。所有信访问题当日受理,当日转办,形成了对环境问题快查快办、立查立办、边督边改、上行下效的良好态势和氛围。同时,在整改过程中,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对不作为、胡作为的行为不护短,问责到底。截至目前,责令整改134家,立案处罚11家,罚款13.46万元,约谈294人(或组织),问责31人(或组织),查封扣押4家,限产停产1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