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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文章字数:716
  本报讯(记者李敏)12月5日至6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淑慧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志贤、林录印、李吉斌、杨长洲和秘书长王书正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一府两院”、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商洛市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定》《关于批准〈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洛南县撤县设区的报告〉的决定》《关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办法的决定》《关于召开商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指出,市“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要站在对人大代表负责、对商洛长远发展负责的高度,坚决克服应付思想,积极主动作为,持续抓好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确保人民意愿得到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工作委员会要跟踪督办,严格考核,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紧扣年度工作目标,增强时间观念,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全年工作圆满收官。要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超前谋划明年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实效,不断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当前,要扎实做好四届人大二、三次会议筹备工作,确保人代会圆满成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豫琦列席会议并发言。市政协副主席熊道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东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东,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