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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选优派强脱贫攻坚力量
文章字数:570
  本报讯(特约记者陈风军通讯员蔡谦)为了充分发挥三项机制的导向作用,调动激发“四支队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镇安县近日作出决定,采取强硬措施选优派强脱贫攻坚一线力量,下沉脱贫攻坚主战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公开报名,实行双向选择。县上积极动员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公开报名。干部可在全县范围内自主选村,同时镇村根据自愿报名情况,对干部进行比较择优。
  加大培养,夯实选派责任。凡是个人申请、经组织审定选派驻村工作的干部,直接确定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脱贫攻坚期间,县委每次提拔干部,有选派干部工作经历的不少于50%。对选派不出干部的单位,取消本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班子成员予以免职并降级处理。因选派干部工作不力,造成帮扶村未完成当年脱贫攻坚任务、或造成重大失误的,对选派干部和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强化考核,加大激励力度。选派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扶贫局和所在镇办党委按照优秀不低于选派人员总数20%比例,进行单列考核,不占原单位指标。凡年度评为优秀的选派干部或被县以上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的,县委将优先提拔重用或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进行大力推荐。被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又未被组织提拔重用的,每人每年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