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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非法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吴某获刑两年
文章字数:450
  本报讯(赵哲 刘建国)日前,山阳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吴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2年。面对法院的判决,让为吃野味私架电网、使用猎夹非法捕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羚的吴某悔恨不已。
  根据群众举报,山阳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11月17日立案展开侦查。经侦查查明,山阳县南宽坪镇吴某,10月开始,擅自在山阳县南宽坪镇山坡使用架设电网和设置猎夹等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在法规规定的禁猎区、禁猎期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其中使用私自架设的电网猎杀斑羚2只,使用猎夹猎杀斑羚1只。经山阳县森林公安机关聘请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吴某猎杀的斑羚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在森林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吴某闻讯潜逃。森林公安机关采取蹲点守候、网上追逃等措施,一年后,吴某终于落入法网。经森林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和讯问取证,犯罪嫌疑人供认不讳,案件侦查终结依法移送起诉。山阳县检察机关通过审查依法提起公诉,山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审理后依法判处吴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