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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成功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文章字数:626

  本报讯(通讯员 陈圣禅 记者 胡蝶)12月23日,一只受伤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在柞水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被安全带回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12月23日上午,柞水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胡胜兴接到石镇木材检查站站长张超来电,称23日上午下梁镇沙坪社区一住户罗鹏在下梁镇外河街道散步时,在一花坛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带回家中。胡胜兴随即与张超一同赶往现场,对大鸟进行了检查,发现其右翅有明显伤痕,但伤情不大。可能因为进食不足,而缺乏足够的体力飞行。工作人员决定将大鸟送至下梁镇金盆村珍禽养殖基地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进行进一步救治和观察。
  经鉴定,此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因右翅受伤不能飞行。这只大鸨双翅展开近1米长,高约40厘米,是近年来柞水县救助大鸨中体型最大的一只。预计经过一段时间的悉心照料,其身体状况便可恢复如初。届时,经过评估达到放飞条件,将会被放飞大自然。
  据悉,今年以来,经过柞水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大力宣传,全县境内群众已能自觉参与到野生动物救护的行动中来。目前通过群众救助热线,已累计救助野生动物2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只,二级保护动物1只。此次大鸨的迁徙也证明了柞水地区坚持绿色生态发展,坚持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野生鸟类于柞水过冬。在此也呼吁广大热心市民,如发现野生动物请及时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与其一起,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构筑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