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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环保局五措施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文章字数:716
  今年以来,山阳县环保局坚持“群众信访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采取五措施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水平。全年受理群众投诉36件,结案率达100%,查处案件无一例上访。
  夯实信访工作责任。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成立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局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方案。明确环境监察大队为信访案件查处责任单位,落实了环境信访工作人员。明确信访工作流程。对环境信访件的受理、登记、领导批示、调查、处理、告知、结案、归档等整个流程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提高环境信访工作的服务效能,促进环境信访工作向便捷、高效、规范化方向转变。排查环境热点问题。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对群众反映环境热点问题深入调查,了解群众诉求。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全年领导干部接访4次,组织干部下访26批次,矛盾排查数量36件,已化解36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畅通信访工作渠道。公开环境投诉举报电话,环境投诉举报人通过书信、来访、12369环保投诉电话、网络投诉平台等多种形式,反映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做到群众信访电话一个不漏接。对群众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详细记录群众的诉求并及时进行办理和回复。快查快办注重效率。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查处。城区范围内30分钟深入现场查处,100公里内2个小时深入现场查处,100公里外3个小时深入现场查处。对信访案件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并回复,不能现场解决的,调查后上会研究方案,按法律程序要求先化解再处理,确保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