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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促进贫困人口有序稳定减少
——“脱贫攻坚这一年”系列评论之二
文章字数:646
  本报评论员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或者,“一方水土不宜养一方人”,怎么办?
  实践证明,易地移民(脱贫)搬迁作为治本性的民生工程、全局性的发展工程、关键性的生态工程,是统筹解决生存条件恶劣、发展条件欠缺、生态环境脆弱地方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
  易地扶贫,是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帮助他们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易地搬迁,让农村人口远离灾害隐患。同时,着眼“四化同步”,推进生态建设,是移民(脱贫)搬迁的核心内容。进城入镇、融合安置、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跨区域安置,以及“交钥匙”工程安置,群众建房不举债、增收有项目、后续有保障,从而整合了生产要素,促进了区域发展,同时从根本上消除了移民群众的贫困根源,解决了他们的眼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
  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是持续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实现贫困人口有序稳定减少的重要标准。
  继2016年完成避灾移民搬迁任务之后,明年全市将完成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20年,其他同步统筹移民搬迁任务也将全面完成。也就是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际,曾经致使人们贫困的穷山恶水,也不再承担“勉强养一方人”任务,必将变成新时代的美丽山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