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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公安机关提升队伍精细化管理水平
文章字数:942
  本报讯(舒军王丹)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市公安局将队伍正规化建设与三项机制相结合,以抓公安队伍精细化管理深化三项机制运用,为全市公安工作追赶超越打造良好竞争环境。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四个制度,对队伍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内容予以具体化。
  《商洛市公安局机关全员积分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对机关各部门和民警在工作成绩、纪律作风、内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予以细化、量化,明确了量化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班子调整的基本依据。《商洛市公安局机关队伍管理提醒、函询和约谈制度》对提醒、函询和约谈的范围、目的、启动条件、方式、程序及纪律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既可对积分管理考核中扣分较多、排名较后的部门、个人进行提醒、函询和约谈,也可以在队伍管理中出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组织处理的措施有章可循。《商洛市公安局机关全体人员工作日去向公示制度》就机关各部门设立人员去向公示牌问题进行了规定,要求各部门的人员在岗、开会、出差、请休假情况要直观、真实、准确的进行公示,方便对干部在岗在位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关于加强我市公安工作对上宣传推动整体工作“追赶超越”目标责任书》具体规定了局机关各部门向上级部门宣传、推介我市公安各项工作成绩的任务量和各部门配合办公室、宣传科提供基础信息的任务量,并且规定了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积分管理、通报点评等具体措施。
  四个制度的出台是商洛市公安局党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立足新时代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的需要,针对队伍管理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具体举措,对于提振市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状态、督导市局各部门、全体人员奋力追赶超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围绕《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见》,推出多项新举措,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推动全市公安队伍实现良性发展。市公安局被省厅表彰为“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我市公安队伍涌现出了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刘刚、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樊有宏、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党磊,1个基层单位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基层优秀单位,3名个人荣立二等功,6个集体、36名民警荣立三等功;在全省“两率一度”电话随机测评中一直名列前茅,在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中连续十年保持优秀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