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荣获省级“文明县城”称号
文章字数:813
  本报讯(陈锋 徐世旺)近日,山阳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县城,这是该县继荣获全国卫生县、省级生态县城、省级园林城市后的又一荣誉,为山阳县“撤县设市”、建设“三强两好”美丽幸福新山阳带来了希望和自信,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2013年,山阳县启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标准,成立创建机构,落实创建经费,细化创建任务,确立了从县委、县政府到各镇办,从机关到社区“一把手”亲自挂帅、层层抓落实领导责任。县上将创建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100个责任单位,充分发动城镇居民、各行各业全员参与,全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在创建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不断发展民生事业,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开展县城“两河十一沟”治理、环境卫生整治、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城乡社会综合管理等工作,不断加大城市道路网络、城市给排水网络、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机制,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城市环境和公共设施,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努力营造整洁畅通、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大力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突出德治教育、法治教育、村民自治教育,广泛开展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餐桌等“十大文明”专项评选活动,积极倡导“垃圾不落地·山阳更美丽”“健康365”等主题实践活动。连续5年举办“大家唱、唱丰阳”广场群众纳凉晚会,成功举办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隆重表彰文明市民,最美山阳人、山阳好人100余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讲文明、树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文明素养,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幸福指数大幅度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如今,行走在繁华的山阳县城,呼吸的是清新空气,闻到的是和谐的气息,感受到的是文明的氛围。每到清晨和夜晚,人民广场、体育场、滨河休闲公园、苍龙山公园人潮涌动,市民们或轻歌曼舞,或跑步健身,或吹拉弹唱,群众欣喜地感受到省级文明县城带来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