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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多措并举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
2017年追讨拖欠工资4370.69万元
文章字数:1046
近日,市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工作人员走进市区部分建筑工地,针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开展普法宣传,为农民工解读法律知识、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夏欣健 摄)

  本报讯(夏欣健 师礼超)2017年,我市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务工者工资报酬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685户,处理举报投诉351起,查处欠薪案件5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1件,面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案件14件,为4585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工资4370.69万元。
  全市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日常监管,夯实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总责任和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企业的直接责任,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要求全市各类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时,投标企业必须持有本级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方可参与,目前全市共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392份,有效地从源头上制约了拖欠行为的发生。各县区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保证金缴纳主体由施工企业调整为建设单位,从源头上解决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自2013年9月20日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以来,全市累计收缴保证金473户1.11亿元,缴纳保证金的企业很少发生欠薪事件。同时,将过去的春节短期包抓扩大到现在的全年长期包抓,大力推行多部门联合“一厅式”集中办公制度,快速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扎实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开学季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等检查活动8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685户。
  市上多次面向社会公布了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公地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对举报投诉受理案件和检查发现的拖欠工资问题,按照“快立、快查、快结”的原则,及时依法查处拖欠工资案件51件。并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面向社会公布了3批20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对被公布的企业在招投标时予以限制,杜绝有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再次进入我市建设市场。2017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共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1件,公安机关立案查处8件,法院判决1件,切实发挥了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