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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文章字数:348
  本报讯(夏欣健 方剑)近日,山阳县劳动监察大队深入调查、快速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017年8月29日,山阳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群众反映咸阳三一煤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公司负责人薛磊磊失联。经查,该公司承建的商洛秦岭优源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隧道引水工程,实际工程量22万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了60万元工程款,施工企业负责人薛磊磊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拖欠29名农民工工资23万多元情况属实。
  随后,山阳县人社局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公司负责人薛磊磊限期支付拖欠工资,但薛磊磊仅支付了6.5万元工资。11月下旬,在咸阳市秦都区劳动监察大队配合下,山阳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赴咸阳市、户县寻找咸阳三一煤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11月底再次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12月中旬,该公司全额支付了拖欠剩余的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