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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用纪律筑牢森林“防火墙”
文章字数:532
  本报讯(刘方健 陈双 刘婷)近日,镇安县纪委对严明森林防火工作纪律、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提认识、明主体、强问责等措施,用纪律建起“防火墙”,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镇安县将严明森林防火工作纪律作为“三个助力”的重要职能,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明森林防火工作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坚决遏制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势头;落实各级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政府镇长、街道办主任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严明森林防火工作纪律,各级分管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外出,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从严追究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火情处置、信息传递工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执纪问责,做到“两个凡是”和“四个不放过”,即凡是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纪检监察组织按照管理权限必须介入调查;凡是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引发人身伤亡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实施责任迫究;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通过严明纪律、严肃追责,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发挥“党的卫士”职能,当好“森林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