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突出“四严”要求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文章字数:515
  本报讯(刘方健 陈双)镇安县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突出标准严格、程序严谨、结果严实、纪律严明的“四严”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镇安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从1月中旬开始至月底结束,县上始终突出“四严”要求,确保考核工作实效。
  标准严格,在考核前详细制订了考核工作方案,抽调28名干部组成7个由县委常委带队的考核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六项内容”明确了考核项目、评分标准等,并对抽调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做到有备而行、有的放矢。
  程序严谨,按照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汇总研判、通报结果六道程序实施考核工作,体现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结果严实,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之中,作为干部评优树模、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两个责任”的行为,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实施责任追究。
  纪律严明,要求所有检查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迎来送往、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在镇办考核确需用餐的一律在“廉政灶”就餐,按标准交纳餐费,在县直部门和单位考核一律不得接受宴请,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