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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检察院完善业务监督管理机制
文章字数:555
  本报讯(陈涛  孟春玲)新年伊始,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在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业务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
  规范受案审核、送案审查,严把进口出口关。该院综合业务部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法》和公检法联合会议纪要等有关规定,严格受理合规刑事案件,拒绝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移送案件。对不规范卷宗要求限期整改,以程序规范促进实体规范。在送案环节中及时发现并纠正结案案件存在瑕疵和问题,杜绝“带病”案件流入下一个环节。
  准确设置办案单元和建立各类办案组。认真配合技术部门完成统一业务系统的更新配置工作,确立科学规范的案件承办机制。继续坚持对侦监、公诉等案件全面实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承办人确定机制,直接分案到入额检察官,最大限度地防止“关系案”和“人情案”,从根本上把好廉政建设第一关,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了重要保证。
  对照检察官权力清单,有序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调整对接。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和辅助人员在司法办案中的职责权限。同时对开展权利清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新受理的案件按照员额制检察官办案模式运行,之前受理的案件仍然由原承办人继续办理,新旧同步,无缝衔接,进而助推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