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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文章字数:944
  本报讯(刘栋 卢玺)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在检察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从落实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涉案财物移交、制度机制建设、保管场所等关键环节入手,认真梳理分析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全市两级检察院适应检察形势新变化,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涉案款物实行全程、全面的系统性监管。完善台账登记制度,规范交接流程。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和案管部门同时建立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台账,严格记录涉案相关款物的收、管、退、缴等工作,将涉案款物在检察机关流转的所有程序全程纳入案管部门的监管。
  加强案管与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一案一清,一事一清;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扣管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案管部门和自侦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机制。所有涉案款物由案管办统一保管并随案移送,确保涉案款物依法扣押、统一登记、去向明晰、案结物清,促进实时、动态、信息化管理。
  加强公检法的协作配合,定期就涉案财物移交工作出现的问题研讨并制定对策,统一密封及相关移送标准;落实“三重审核”制度,防患管理漏洞。案件管理部门审核自侦部门处理涉案款物的意见,核实处理物品、处理法律文书和法院判决书是否相符,报请检察长批准后,案件管理部门向行装部门发出处理涉案款物的通知,再由行装部门对所有文书资料进行核对,形成自侦、案管、行装三重审核程序,确保涉案款物“文”“实”“账”三相符。
  建立涉案财物出入库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硬件配置,落实场所建设。个别县检察院将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涉案财物保管室,配备相应的涉案财物保管器材设备,将案管中心的办公区、接待大厅、律师阅卷处、赃物存放室等功能区实行物理隔离,安装可覆盖全区域的电子监控设备,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涉案财物保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把握司改方向,推动信息化建设。适时提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案财物管理模块智能化、自动化管理水平,对受案入库及结案出库向涉案财物管理人员设置提醒,对受案财物登记及结案后案管部门未执行出入库操作的应定期提醒,避免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因工作繁杂导致的账实不符、形成累积库存等情况发生,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