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践行“四种形态”共处理981人次
文章字数:867
  本报讯(李鹏涛)商州区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党内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底线,筑牢思想防线。2017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98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8%。
  该区纪委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制定并严格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党内监督实施规则(试行)》,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努力实现既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又兼顾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综合效果,真正做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
  加强监督检查,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该区纪委通过加大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等方式,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进一步完善谈话机制,加强教育提醒,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找当事人谈话,指出问题危害,帮助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
  坚持动辄则咎,着力运用第二种形态。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作风问题的切入点,坚持从小处入手、细微处着力,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特别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检查频次,强化监督作用,营造知止氛围。规范处置方式,严格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做到每个环节有审批、有结果、有反馈,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针对其违纪性质、认错态度、立功表现、积极挽回损失和影响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措施,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妥善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毛病”。
  强化震慑效果,严肃三、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有效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把违反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窗口行业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聚焦贪污、克扣、侵占、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在“第一、二种形态”上下足功夫的同时,对后两种形态尤其是第四种形态,也毫不放松。严肃查办了区扶贫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某受贿案,腰市镇解村党支部书记解某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区营造了不敢、知止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