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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倡议春节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文章字数:441
  本报讯(邢静 云涛)近日,镇安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环保局、文广局联合发出《拒绝烟花爆竹,共享蓝天白云》倡议书,倡导群众自觉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欢度安全、祥和、文明的春节。
  春节是空气污染的高发季节,燃放烟花爆竹不仅造成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严重污染环境,而且容易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县上四部门倡议群众在春节期间少买或不买烟花爆竹,不要在城市中心区域、主要街道、公共场所、人口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注意避免扎堆燃放、集中燃放;倡议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广泛宣传环保知识,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节后上班时要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喜庆炮”,为破陋习作表率;倡导广大群众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选择鲜花、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节日的喜悦;自觉做文明过节的推动者,更好的传承写春联、挂年画、贴窗花、蒸年糕、包饺子、赏灯会等丰富多彩的年俗,过一个绿色、文明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