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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公安局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管控
文章字数:1069
  本报讯(郭磊)为全面加强全国“两会”期间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防止辖区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市公安局采取“五项管控措施”,全面强化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坚决防止漏管失控。
  加强基础信息收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调查访问、入户走访等方式,对全市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核查,摸清底数,严格做到街不漏巷。对发现的外辖区流入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移交民政部门救助。对本辖区的漏管人员,责任区民警要及时建档,重新整理和建立各自辖区精神病人花名册,督促指导其家属、监护人加强看护,确保可控。目前,全市录入系统管控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治安部门定期对数据进行再次排查、更新,落实管控措施。
  加强对预警信息处置。接收到精神病人预警信息后,民警应立即出警处置,根据现场情况对被预警人员进行询问,也可通过查询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对报警信息进行核实。了解核查被预警人员的身份信息、动向,同时对其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公安机关和卫计部门必要时可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控制患者,应就近送往医院先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至指定医疗机构强制治疗。截至目前,共有效处置此类案事件15起。
  及时落实双列管措施。对查实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轻微滋事或有潜在暴力倾向精神障碍患者的,居住地派出所要将其列为管控对象,在和病患家属、卫计部门共同落实好管控救治措施的同时,及时将情况信息通报给户籍地公安机关,坚持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双管控措施,适时更新、重点掌握。必要时可送回户籍地或请户籍地公安机关接回落实管控。
  切实加强对重点时段的管控。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民警每天对辖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精神障碍患者的动向,记录掌握现实信息,做到超前预防和研判。对外出务工和探亲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属地派出所及时与务工单位、社区干部及其亲属取得联系,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对流浪街头的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协助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开展救治救助安置工作。特别是校园周边居住的精神障碍患者,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落实管控措施,严防伤害学生案件的发生。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密切关注流动人口中的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中,社区民警要发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等各种力量,对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深入摸排,开展信息采集,建立基础台账,落实管控措施。对未及时将有肇事肇祸危险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对象,而造成有影响案(事)件的,市公安局将启动倒查机制,追究相关地区领导和民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