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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十个严禁”严肃村级换届纪律
文章字数:772
  本报讯(赵满平)近日,为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平稳、健康有序进行,丹凤县及时出台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十个严禁”,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打下基础。
  “十个严禁”即:一是严禁通过吃请、赠送财物和提供娱乐消费等活动,以及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形式搞拉票贿选;二是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三是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虚报选票数、办理假委托等非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是严禁托关系、打招呼、串联或拉帮结派搞不正当竞选活动,散布不利换届选举的言论;五是严禁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陷害、中伤他人,或编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六是严禁以伪造身份证明、伪造和损毁选票、毁坏和抢夺票箱、冲击会场等形式干扰、破坏换届选举正常进行;七是严禁通过煽动、串联他人寻衅滋事或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干扰选举;八是严禁在通知发布后突击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发展党员;九是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编制虚假账本;十是严禁在换届结束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工作等行为。
  该县要求,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案件,依法依纪处理具体责任人、约谈单位负责同志,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要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切实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破坏、妨碍选举的,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必须限时办结、依法查处。
  为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全县党员、农村基层干部和参选人员自觉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做到依法选举、公平竞争,该县张贴换届纪律公告500多张,签订换届戒律承诺书2100多份,发送短信1.2万多条,派驻12个督导组巡回督导2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