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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冒用他人信息骗领身份证被处罚
文章字数:347
  本报讯(李松智) 近日,丹凤县铁峪铺派出所在户口清理整顿过程中,依法查处一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领居民身份证案。目前,该违法人员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3月2日,丹凤县武关镇黄蝉村村民刘某来铁峪铺派出所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时,民警发现刘某曾办理过二代身份证,且系统中显示的照片与本人不符,立即引起民警的警觉,马上对其进行询问。经调查,刘某对此事并不知情,当他看到系统里面照片时,确认此人是他的邻居何某。
  经调查得知:何某初中毕业后经同学介绍到宁波找工作,其父母亲长期在外打工,随身携带着户口本,何某无法办理身份证。为了找工作,何某于2014年3月持邻居刘某的户口簿,以刘某的名义给自己办理了二代居民身份证。何某的行为属于骗领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何某给予警告,并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