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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抓好环保问题整改
文章字数:706
  本报讯(通讯员王卫红)自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以来,山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落实工作。县政府分管环保副县长、公安局长潘德荣深入问题现场督查落实情况,督促各镇办、各责任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时按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领导亲临现场督办。3月14日,分管环保副县长带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等10余部门和天竺山镇、漫川关镇等5个镇办负责人深入天竺山镇就省委环保督察交办问题进行现场督查,对存在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和开山取石破坏生态等问题,责成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责成天竺山镇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限期拆除畜禽养殖场和恢复采石场植被。
  再安排再部署整改。同日,分管环保副县长在天竺山镇主持召开山阳县落实省委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推进会,会议对省委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和再部署,明确各镇办和责任部门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夯实了各镇办和相关部门的整改责任和任务,强调要从严从快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
  强化措施动真碰硬。按照“六个不放过”原则,对照存在9个方面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一项一项扎实严查,按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措施动真碰硬,杜绝整改“盲区”。对11家采石场停止民爆品供应,并督促限期关闭,对4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整改工作进展有序。
  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各镇办、各牵头部门每月20日之前将整改进展明细表报送整改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整改办定期督导检查和通报情况。对责任单位监管履职不到位、牵头整改部门整改不力、配合部门推诿扯皮的,以及未按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镇办、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