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实行“周扶贫日”制度
文章字数:642
  本报讯(刘卫锋 张雁)为实现扶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洛南县紧盯今年全县90个村3.38万人脱贫摘帽目标任务,结合县域实际,将每周星期四定为“周扶贫日”,组织干部职工统一下乡扶贫,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该县实施“周扶贫日”制度,要求“周扶贫日”当天,各包扶单位组织安排半数以上的帮扶干部赴所包扶村开展脱贫工作,每月组织帮扶干部下乡帮扶不少于4次,确保每名帮扶干部入户结对帮扶每月不少于两次。扶贫日下乡帮扶工作主要任务是宣传扶贫开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八个一批”帮扶措施;深入走访贫困户,剖析致贫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按照“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党建领航脱贫模式,指导、帮助贫困户实现产业脱贫;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强技能、增信心,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洛南“周扶贫日”制度规定包扶干部还要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完善规范相关资料,协助村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关注五保户、残疾人等群体,协调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配合市县镇采集和录入贫困户信息,完善一户一档工作台账,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周扶贫日”若遇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于当周另外4个工作日内择日统一安排下乡扶贫。“周扶贫日”单位各类会议、活动原则上不得占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周扶贫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把“周扶贫日”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