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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谨防流感症状学生带病上学
文章字数:1097
  进入春季,出现流感进入冬春现象的病症明显增加,专家建议出现流感病症时,学生不要带病上学。
  据监测,目前我省已经进入冬春季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是人群聚集场所,极易引起呼吸道传染病。因此,提醒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健康监测及晨午检工作,呼吸道传染病患者,不要带病上学,以免造成疾病传播。
  如何更好地做好这方面的防控工作?为了减少聚集性疫情,学校和托幼机构一定要严格按照防控措施要求开展工作。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教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学校和托幼机构每学期都应安排日常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筛查。
  学校应在学生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学生,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学生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监护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出现流感症状别上课。当发现发热或流感样症状患儿时,要求患儿佩戴口罩,进行隔离;发病班级班主任及时通知患者家长带其就医或回家休息,不要带病上学,以免传染他人。班主任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汇报发病人数及病情。
  未达到聚集性疫情标准的散发病例,病例由学校或托幼机构自行处置,采取隔离患者、加强消毒、开窗通风、强化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等防控措施;达到聚集性疫情标准的,应立即报告所属的地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症状消失两天可上课。疾控专家提醒,学校或托幼机构发生聚集性疫情后,须在学校所属的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防控工作,疫情上报要及时,报告疫情后学校和托幼机构预先准备以下信息:学校/幼儿园的基本信息(学生、教职员工人数、发病班级总人数、学校或幼儿园卫生条件、考勤记录、因病缺勤追访记录、患病学生信息等)。同时要设置专人负责每日统计新增病例数、累计病例数、痊愈病例数、病例病情进展情况等,并按时报告辖区疾控部门。
  对于发热或流感样病例,第一时间为其佩戴口罩并实施单独隔离,及时与家长联系,带患者就医或回家休息。休息期间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学校或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及时追踪患者的病情进展,记录相关情况。
  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患者方可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