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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市统筹推进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文章字数:817
  本报讯(冀新鹏) 今年,我市在加大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的同时,始终把统筹推进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帮扶力量,确保为全市全面同步实现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提高站位,统筹推进。市上先后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级各部门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坚决摒弃非贫困村脱贫任务不重、不迎接检查等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牢固树立系统思维,自觉将非贫困村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确保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一体谋划、同步推进。
  突出重点,同等扶持。通过调查,摸准了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有欠账、集体经济薄弱、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帮扶力量不匹配等方面存在缺项和短板。坚持对症施策,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同等扶持,确保不留死角。要全面实施水、电、路、视、讯入户工程,抓好村卫生室、活动室建设,积极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确保硬件全部达标。要坚持市场导向,立足村情实际,完善非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起贫困户与各种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贫困户多种途径,长效增收。要强化政策扶持,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迅速形成原始积累,增强带富能力,逐步消除村集体性经营收入“空壳村”。要科学调配市、县区部门干部力量,对贫困发生率高于10%的208个脱贫攻坚任务重、脱贫难度大、支部软弱涣散的非贫困村也同步派驻第一书记参与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坚持以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一月一暗访一抽查”的方式,发现问题立即反馈、限期整改,必要时公开通报,强力推进非贫困村扶贫责任落实和脱贫措施落地。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以严督实查促进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