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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简化登记材料 改善准入环境
市民用身份证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文章字数:473
  本报讯(石建盈)为进一步简化登记材料,改善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环境,近日,市工商质监局印发《商洛市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决定从4月1日起,在我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窗口的申请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据了解,本次改革将原来的受理、核准和发照多人多环节整合为一人当场受理、核准、发照。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原件,登记人员采用身份证验证机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照片,不再提交其他纸质申请材料。拟用名称由申请人现场提供,登记人员现场录入,系统查重、比对后,生成使用名。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由申请人自主申报,登记人员现场录入,打印《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申请人阅读《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条款,并当场签字确认。经营范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登记信息由申请人口述,登记人员根据申请人申请从经营范围标准表述库中勾选经营范围,其他登记事项由登记人员现场录入,打印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当场签字确认。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登记人员当场核准,当场发照。在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的同时,职能部门将继续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