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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加快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
文章字数:783
  本报讯(陈波)  今年,柞水县以“政府引导、市场引领、就业优先、厂社融合、协调推进”为原则,加大劳动密集型产业引进力度,大力兴办社区工厂,将困难搬迁群众转化为产业工人,力促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家庭和移民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实现移民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县上本着先发展后规范的思路,允许市场主体“一址多照”或“一照多址”,允许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其地址与住所在本县区域内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最大限度放宽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加快培育社区工厂发展壮大。
  加强资金扶持,综合运用创新创业资金和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补贴政策,全力支持社区工厂建设。对每个认定的社区工厂给予岗位补贴和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对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给予3000元补贴及创业补贴。
  强化技能培训,整合培训项目资源,实施移民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全覆盖。对社区工厂从业人员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稳定就业在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其中,新型学徒制培训时间不少于80课时,取得资格证书后学徒制培训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
  优化融资服务,扶持社区工厂发展壮大,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计算的利息给予贴息。
  落实税费减免,免收社区工厂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开展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服务并收费的,对初创企业按不高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