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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温馨提醒
祭祖勿忘森林防火
文章字数:524
  近期全市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不断,森林火险等级长期居高不下,加之清明假期临近,祭祖扫墓、赏花踏青、植树农耕等野外生产生活用火急剧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一)每年2-4月是我市森林防火的戒严期,全市范围内所有森林、林地、林缘地带、农用地、荒地、河流滩涂、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坟园地带等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于违反规定野外用火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将依法严厉查处,引发森林火情或火灾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进入重点林区、旅游景区等重点林区的人员、车辆,要自觉接受检查,严格遵守林区单位规定,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三)清明祭祀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社区公祭等文明祭祀方式,如烧纸、燃烛、点香等祭祀活动要告知村组干部,清理周围可燃物,或在铁桶、铁锅内燃烧,烧完用土或水熄灭明火后,方可离开。特别注意要严禁小孩玩火。
  (四)在大风天气时,请勿进行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等活动,以免大风将明火带入森林,引起森林火灾。
  (五)自驾车辆进山入林时,注意车辆不要停放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或交通要道处。
  (六)如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切勿盲目自发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