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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文章字数:956
  本报讯(代绪刚) 今年以来,商南县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绿色矿业,构建和谐矿区,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维护矿业秩序的持续稳定,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该县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统筹规划,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切实加大地质勘查力度,健全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机制,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壮大矿业经济实力,组织清理过期矿业权,依法退出或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区域范围已有的矿业权,确保到2020年,全县开山采石矿山数量在2017年基础上再减少20%。
  县上严格矿业权投放制度和采矿权审批权限,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新设矿业权,除经批准允许以协议方式出让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凡申请政府出资已探明矿产地的矿业权,必须依法对矿业权进行评估,矿业权申请人依法缴纳矿业权价款。严格采矿权准入条件,新设采矿权要严格执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国、省、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矿产资源开发“三保三治”行动要求,精准选址,规模开发。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绿色矿山标准。凡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国家(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明确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不得审批。凡采用明令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定政策的,一律不予审批采矿权。
  同时,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行为的属地监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充分利用各类违法线索举报平台,健全矿产资源开采监管网络,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督促矿业权人依法依规高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合理编制开发规模与矿山服务年限相匹配的开发方案,严格禁止“大矿小开”“采富弃贫”。注重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抓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不符合生态保护理念的采矿权要有序退出,要求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