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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扎实推进河(湖)长制
文章字数:921
  本报讯(程方圆)今年以来,商州区紧扣“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河(湖)长制”各项决策部署,全力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重任落实,竭力守护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优美环境。
  加强领导,健全体系。建立健全《商州区河(湖)长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织细织密水域治理网格,科学设立区镇两级河(湖)长,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全区共设总河长两名,区级河长4名、副河长25名,镇级河长36名。精心编制区域河道治理保护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真正把治水工作抓细抓实。
  多措并举,抓实项目。扎实开展水生态修复工程,以丹江干流防洪工程为载体,配合做好丹江百里生态长廊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强化工程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补齐丹江干流治理工作欠账,努力打造丹江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亮点。统筹规划,大力开展城周沟域综合治理,持续抓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聚力抓好丹江源、江山、蟒岭绿道等小流域治理项目,不断完善丹江沿线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维护河湖水系健康。
  重拳出击,严格执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质监测,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监测应急能力。加大河(湖)执法监管力度,把实施河(湖)长日常巡查监管和河道水事执法监管有机结合,有效统筹水政监察、河道警长、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镇级河(湖)长“四支力量”,通过行业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严查重处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活动,力促河湖水环境整体改善和水生态系统恢复。
  强化考核,夯实责任。全面落实河(湖)长管理机构、人员、设备和经费,把河(湖)长制目标绩效考核纳入镇办、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对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考核,对治水工作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的镇办和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对失职渎职、履职不到位的人员立即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其责任,确保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