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纪委监委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文章字数:1443
  本报讯(詹绪敏)“为包揽工程,洛南县永丰镇街西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杨军强指使他人,对辖区内一中学运动场工程建设进行多次干扰,利用社区支部书记身份强行从施工方高价包揽工程,非法获利数万元。洛南县纪委监委责成永丰镇党委撤销了杨军强的街西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近日,“廉洁商洛”微信公众号推送的这条消息在洛南城乡引起强烈反响,人们纷纷为洛南纪委监委点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洛南纪委监委站在高处,走在前列,主动作为,强力推进,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果向社会展示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坚定态度和强大决心。
  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惩治基层“蝇贪”结合起来,同开展“村霸”“沙霸”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同“三个助力”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深抓实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凡是向黑势力通风报信、说情开脱、干扰案件查处的,一律予以严肃查处。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问题导向。严查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严查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作为、慢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强化线索管理。统筹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信息技术,拓宽监督举报途径,及时收集研判、应对处置涉黑涉恶舆情。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深入排查,提高问题线索质量。主动跟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同步排查“保护伞”问题线索,着力剥丝抽茧,深挖隐藏在幕后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努力挖出一批“案中案”,突破一批“案外案”。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总统计,及时核查督办,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
  加大查办力度。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攻坚、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高效推进,对已侦结或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与政法机关会商研判、扩线深挖,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确保除恶务尽、不留遗患。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扎实推进。对“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紧盯不放、严查快办。对重大典型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县纪委提级办理、直接查办,同时要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密切协作配合。县纪委监委主动加强与组织、政法、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强化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分析工作形势,互相通报案情,协同推进工作,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